訪問/ 朱浤源
紀錄/ 楊明哲、吳美慧
時間/ 民國七十八年八月十五日、九月八日、九月二十二日、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、九月一日
地點/ 台北市迪化街王宅
王雲青家屬提供 |
一、前言
我是福州人,1926年一月生,1947年時,我在迪化街經營木器生意,用木工車床生產木器配件;同時我也是延平區劍窗里(現在稱平樂里)第八鄰鄰長。過去,我曾經擔任本里里長一職達三十餘年。
一般所謂「二二八事件」,其實是始自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的晚上八、九點。而二十七日晚上所發生的事件,便是「二二八事件」的導火線。這個事件就發生在我家附近。
二、二二七事件
民國三十六年初。迪化街附近—由現在南京西路的「黑美人大酒家」(日據時期稱為「萬里紅酒家」)樓下到西寧北路的「海報王餐廳」一帶,常有許多攤販在賣走私香煙。二十七日晚上八、九點,專賣局派卡車載了四、五名緝私警察,來這一帶取締私煙。〔按:專賣局查緝人員六人與警察四人,二十七日係赴淡水查緝私煙,於下午六時左右回台北,並至太平町(今台北市延平區)晚餐,渠等以當日所查緝私煙無多,遂至萬里紅酒家附近查緝。〕因為取締時,在今天延平北路的大千百貨公司,也就是當年女國大代表謝娥的醫院附近,對某販煙婦人強制執行取締,毆傷該婦,致和民眾發生糾紛。圍觀的民眾遂毆員警,員警乃四向逃竄。其中有位警察因被群眾追趕,跑入迪化街三十二巷內。由於前後民眾越聚越多,他便開槍制止群眾,結果射殺了正在迪化街一段三十二巷○○號門前的路人陳文溪。而這事件觸發了民眾的憤怒與不滿,並且成為整個「二二八事件」的導火線。(二二七事件發生地點請參見下方附圖)
出自《口述歷史4 二二八事件專號》第16頁 |
……至於陳文溪由於重聽嚴重,沒有一技之長,是一個由手好閒的人,當時二十七歲,還沒成家。二十七日晚事件發生之前,陳文溪正帶著侄子要到迪化街三十二巷附近的土地公廟看布袋戲,不料竟成為無辜的受害者。
以前土地公廟附近是墓地,因為靠近市場,為了美觀,才蓋了一些房子,但由於原來是墓地,地基不穩,所以有些房子有些傾斜。這些房子約有五十餘年歷史。
當年還有一家戲院,名叫「永樂座」。永樂座戲院附近在當時是相當繁榮的一個地方,但因甫光復,電力不夠,因此到了晚上,許多地方都黑漆一片。
聽說當晚賣煙的攤販及肇事的群眾追警察,可能是由南京西路二三三巷進入迪化街一段三十二巷,因為巷子內都沒點燈,很暗,他們從後面跑來,陳文溪耳聾,沒聽到別人的聲音,因而由背部遭槍擊。
……二十七日晚上事發當時,我和陳戊己正在四十六巷內的「永樂座」戲院看話劇。槍殺案一發生,他的家人派人來找我們,告訴我們「臭耳」被打死的事,等我們趕到現場的時候,陳文溪已被送到南京西路的洪源火外科。陳文溪後來因為傷重不治身亡,在晚上十一點左右,他的屍體被抬回家。依據台灣民間的習俗,人死在住家外面的話,屍體不能抬進屋內。陳家住在二樓,所以屍體放在騎樓〔按:另有迪化街附近的鄰居指稱,陳文溪死後被放在附圖的「△」所示的地上換壽衣〕
三、二二七事件與二二八事變
光復初期,「有冤報冤,有仇報仇」的觀念很盛行,民眾因為陳文溪的死亡而群情沸騰,左鄰右舍,還有一些不認識的外來客,為了打抱不平,都主張討回公道。由於開槍打死陳文溪的警察在事發後,躲到附近的建昌派出所(日據時期,該派出所名為「港町派出所」,即現在的「西寧北路派出所」)。當晚大約就有四、五百個民眾包圍派出所,要求交出肇事的警察,但一直沒得到答覆。
……群眾在派出所外枯等得不耐煩,最後大家喊「翻!」於是乎,民眾就把一輛官方停在附近的「黑頭車」推到水利溝內。……當時只有政府機關才有黑頭車,可能是專賣單位的,不是警察的車,警察沒有出來。當時我也在現場,在那群鬧事翻車的人當中,沒見到什麼熟人或厝邊人,都是閒人。大家喊翻,翻完就散了,沒有燒車。
……二十八日早上,「密婆吉」(歸綏街舊市場一帶很出名的老大)聽到陳戊己的叔叔(陳文溪)被害的消息之後,密婆吉自然要出面來打抱不平,他先到章厝街附近找「大頭鼓亭」的負責人陳財,請他派人打獅鼓、吹嗩吶,要立即出發上路,遊行打鼓抗議。所需的話費由密婆吉負擔。陳財因為臨時找人不易、準備不及,只答應提供大鼓,另外加上鐃鈸,不提供人手。密婆吉找好獅鼓之後,就在早上八、九點,和陳戊己與「提松朝仔」三個人率領大批群眾,由舊市場「江山樓」娼館一帶出發,遊行示威,抗議陳文溪被警察打死。………
以上文字內容節錄出處《口述歷史4 二二八事件專號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;附圖出自該書P.16;照片係由王雲青家屬提供。目前王雲青先生相關文史資料由家屬交由舒喜巷、大稻埕八將文史工作室彙整保存。